内蒙古范美令被河北女子监狱严管 请各界关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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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内蒙古赤峰市现年六十三岁善良农妇、法轮功学员范美令被非法判一年六个月,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十四监区。家属联系监狱要求会见,日前得到的答复是:严管期不允许会见,“转化”之后才允许会见。家属要求提供相关法律依据,对方说河北省监狱管理局下来的一个文件。目前监狱方依然没有提供相关文件。

范美令给家属打了一个电话,没说几句话就被强行挂断,监狱管理局答复是:监狱方回复范美令说了一些违纪的话,说了监狱强制认罪认罚的话,所以被强行挂断。之后家属一直要求监狱方让范美令给家属打电话,至今未接到任何电话和监狱方的回复。

家属找到了监狱管理局和驻监检察官,监狱管理局一直处于“转达转达”的状态,家属几次打电话追问都说给“转达”,但是没有任何后文。驻监检察官是个女的接听电话,态度很恶劣,一直坚称法轮功是×教,说多了电话就挂机,这些机构都形同虚设。目前家属依然不断奔走呼救范美令。

范美令(范美玲),是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忙农镇三家村一位普通农妇,她因频遭当地中共人员骚扰迫害,于五年前被迫离家漂泊,近年在河北廊坊居住。

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,范美令在廊坊市安次区租住屋被南门外派出所警察绑架,非法关押到廊坊市看守所。随后,派出所警察将构陷她的所谓“案子”移交给文安县国保大队。三月十五日,范美令被文安县检察院的陈建峰非法批捕。四月十七日,文安县检察院将案卷转给霸州市检察院,办案检察官杨玉彪。五月十七日,霸州市检察院的杨玉彪把案件提交给霸州市法院,由法官张斌负责审理。

七月二十七日,霸州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范美令非法开庭,辩护人对公诉人提出的非法证据和所谓法律依据逐一驳斥,有理有据。范美令在自我辩护中表示修炼法轮大法无罪、要求无罪释放。庭审接近午时结束,当庭没有结果。范美令八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决一年六个月,并勒索罚金5000元。范美令上诉至廊坊市中级法院,于十月二十四日被廊坊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。

目前范美令的情况可能很糟糕,处于严管又要求强制转化,请各界关注。

河北省女子监狱十四监区负责的狱警可能是:
王野,女,1967年12月,18003316199
曹海燕,女,1973年10月,13630818655

河北省女子监狱
电话:0311-83939600、83939604、83939538、83939686、83939698、83939786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石铜路与南三环交叉口南行1公里路西
乘车路线:从解放广场乘311路,旅游2路公交车,到女子监狱站下。
邮编:050222

十四监区
王野,女,1967年12月,18003316199
张燕露,女,1966年3月,13513319607
刘青,女,1985年3月,15613145277
魏娜,女,1987年10月,18531109093
陈丽利,女,1982年1月,15133191580
段晓卉,女,1987年6月,13803330553
曹海燕,女,1973年10月,13630818655
吴琼,女,1990年1月,15630400665
高亚婧,女,1988年11月,15100198225
曹琳娜,女,1988年6月,18600361242
王贺莉,女,1968年5月,13731123219
韩丹妮,女,1991年12月,15233615286

 

——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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